管理条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• 1、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规程

    为保证仪器设备安全运行,保证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室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,特制定《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规程》。

    一、凡属首次购入的一起设备,使用前,务必详细阅读说明书及有关资料,切实掌握其结构原理,性能指标,操作程序,维护保养剂有关注意事项。根据一起设备运行必要的环境条件(含样品条件)、启动及工作程序要求,分别制定操作规程和维护管理办法,建立设备使用记录簿。仪器运行中必须的安全设施及环境条件不具备时,不得投入运行使用。

    二、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制定专(兼)职技术负责人负责,该负责人按单位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出所管设备的安全及操作规程(一份张贴上墙,一份归档),并负责日常使用,维护等管理工作。除此操作的人员上级使用前必须经过培训、考核合格后发给上机证,凭上机证上机操作,无证人员不能擅动设备。仪器运行过程中,有关人员不得离岗,并按规定随时或定时观察仪器设备各种参数变化。

    三、仪器设备使用前,必须认真检查设备之间联接以及外接线(件)是否正确,正常,用电仪器应核查电源插头是否正确插接,电压,频率、指示仪表是否符合仪器使用要求,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。仪器负责人员应对使用仪器的人员进行系统的讲解,并指导使用仪器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,程序以及注意事项。

    四、实验过程中如遇水、电、气源故障或中断,应立即关闭影响仪器设备安全的有关开关,并实施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。

    五、使用中若遇故障,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仪器管理人,即使做好故障情况记录,除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外,非专业人员禁止擅自拆卸。

    六、工作完毕,应及时关闭水、电、气源,另有规定除外,按规定即使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。贵重仪器设备每次使用完毕,使用人须及时将日期,使用时数、累计时数、仪器运行状况、使用人签名等使用情况按要求记入仪器使用登记薄,作为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估的原始依据。

    七、使用结束后,使用人应即使恢复仪器至待用的正常状态,并最好仪器设备及所在常说的清洁工作。

    八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实验室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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